店裡服飾已早了一步,到了寒冬的季節,圍巾、毛衣和大衣。我一一略過只看個大概,一來東西已夠穿,二來不這樣會惡性循環買個不停。但經過手套我就停了下來,所有冬天的配件我對手套情有獨鍾,我一雙雙拿下試戴,我的手不是纖細瘦長型的,但也不至於粗短肥胖。一次朋友摸了我的手,倒抽一口氣說:「歐賣尬,你的手真粗。」我忙推說是因為美國太乾燥了,冬天一到,護手霜都來不及擦。

山谷的冬天真是冷,十一月後便開始要踏入冬天,而感恩節一到,氣溫便一天天下降。雙手裸露在寒冷的空氣裡,好像整個人沒有穿衣服般,更覺得冷。而好像都是在這一刻,每每在店裡看到這些各式各樣的手套,每每我一雙雙皮的、毛線的、FLEECE的、棉的手套試得不亦樂乎時,在腦海裡的一小角落開始想起我的手套,放哪了?

手套好像都在這一個時候在腦海出現,回到車上找,翻遍了車子,不見蹤影。我突然強烈地想念起它們,那是一雙我非常喜愛的手套,我當時買到它們,還甚至感動地覺得我找了一輩子,終於找到了。(那為何亂丟) 上次看到它們是……我想了很久想不起來,好像分手多年的男友,也忘了為什麼。記得一、二月時沒有它們不能活,我出門一定在拿了車鑰匙後,拿手套,手套找不到一定在車上。

那是雙深咖啡色的假麂皮的手套,光是把它們拿在手上,就有一份很安全的感覺,戴上後更覺得所向無敵,零度,誰怕你,零下的天氣,你也來吧。到了學院,我總愛把手套脫在桌上看得到了地方。這樣要是真太冷,馬上就可以戴上。我和手套是在TARGET相識的。

其實更早是學生伊芙送我的一雙皮製的手套,亮黑色,剪裁簡單,裡面襯著羊毛。我一戴上,好像整個被擁抱住,一種溫柔深情的寵愛。我當時被這樣簡單的溫暖有點受寵若驚,謝謝伊芙的禮物。她來上課,我都會再謝謝她,到後來她一進琴房,手就舉起來說:「請不要再謝了啦。」

那個冬天我們極相愛,我到哪一定戴著皮手套,它的大小剛剛好,開車握上駕駛盤的觸感極佳,一個冬天下來,我的手型如DNA印模般地印上了手套,而當我脫下手套,如脫下第二雙手。

但當春天一來,不再那麼冷,我一脫下手套,也脫下了寒冬的畏懼,迎向太陽,手套就被我遺忘。這一遺忘就一個春天,一個夏天,一個秋天,直到冬天又到來,直到在店裡看到一雙雙的手套,我想起了曾經深愛的皮手套。我在後車廂找到了它,它死給我看。你負心地拋下我,從此沒有消息,我在這黑暗的角落,你一次也沒有來看我。我把它們拿起來,手套乾巴巴地如一雙老人的手,我硬把手塞進去,無奈歲月把我的無情烙進手套,戴不上去了。

我找起替代品,抽屜裡存有一雙粉紅色的毛線手套,我一直留著。那是媽媽一次去高雄的大統百貨買給我的,非常可愛,很女孩子氣的一雙手套,邊緣還秀氣地縫上一排假珍珠。我戴上它們來抵制零下的溫度,豈知一出門,北風一掃,毛線手套馬上破功,一點作用也無。我非常地喪氣,開始了我的尋尋覓覓。

我想起了妹妹很久以前告訴過我的一個故事:丈夫要上班前問妻子要他買什麼回家,她說一雙手套。而那天她沒有等到他回家,丈夫失蹤了。她開始了尋夫的過程,找遍了各個鄰近的醫院城鎮,都找不到她丈夫。在她找了很久很久,快要失去任何希望時,一天她過馬路時,看到一個面似她丈夫的男人,她趕忙跟蹤他,來到了一個公寓。

她鼓足了勇氣向前和他相認,沒錯,是她丈夫,但他已經完全不認識她。他告訴她,他不久前車禍,失去了記憶,在醫院認識了現在的太太,她才知道那天發生了這樣的事情。他請她離開,因為他新的太太已經懷孕了,她震驚又失望,在他的要求之下,她只好走了。她走到公車站等車,車子快到的時候,他跑來遞給她一個東西,她上車後,打開一看──是一雙手套。

妹妹是什麼時候告訴我的?在台北,或德州?是面對面說的,還是電話裡告訴我的?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她一定不記得了。我和她的記憶很少有交集,不知道是我記得太多,還是她遺忘得太快。每當我如老人開始回憶,她就搖頭說不要急急回到過去。

於是我帶著皮手套的記憶去找往日的深情,在試戴一雙雙手套時,我回想那溫暖的感覺,那保護了我一個冬天的寒冷,才知那相惺相惜得來不易。但在TARGET一雙十元美金的手套架前,我試起一雙假麂皮的手套,那熟悉的感覺又回來了。我緊緊握著它們,我想這次再也不要和它們分開,再也不要負心,不要讓感覺只是回憶。

所以,所以,它們在哪呢?




中國時報2008年十一月十八號嚴選好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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