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人和我都是師範出身,是讀教育的。在獅子老師小的時候,我們並沒有要培育她將來從事寫作、敎琴……的想法,一切順其自然,我們提供機會,她有選擇權,我們會尊重她的決定。國中畢業,她考上高中第二志願,也考上家專音樂科,我們原希望她循一般軌道,由高中而大學,可是她選擇念音樂科,因為她對彈琴很有興趣。

為人父母,我們想提供她多一些學習的機會,只要她有興趣。在民國五十年代《國語日報》及其出版的童話書籍是很優質的兒童讀物,我們或訂或購來給她閱讀(近讀洪蘭教授的文章,始悉閱讀可活化腦細胞),冀望養成她喜歡閱讀的好習慣。我們也帶她去學畫、學鋼琴,目的很單純,只希望她在當時課餘及未來業餘之暇,能多一些自娛的選項,能讓人生視野更開闊。沒想到這些課外的學習,居然會成為她的主業及副業(鋼琴為主、寫作為副)。我想機會的提供、興趣的培養及潛能之激發應有相當之關連性。

獅子老師的國中歲月過得並不如意,學習本身應該是件愉快的事,可是在學校注重升學的年代,老師注重分數的觀念下,上學成為是種負擔而不是快樂的事。考試成績退步或沒有達到要求的水準,不是被打手心,就是被調整座位(由前排調到後排),身體有傷、心靈更受創。有次,老師問,昨晚有看楚留香的人舉手,全班只有她舉手,結果又被老師羞辱一番,還怪爸媽讓她看電視。其實那是她一天中難得可以跟阿公、阿嬤……全家人一起排排坐看看電視,一起歡笑,稍微放鬆的時刻。

所幸,這些學習背景給她的負面影響,反而造成她為師之後的正向力量。我們在她的書中,看到她與學生之間的良性互動,由了解、關懷及協助學生,到以學生為友、為師,她不以老師至上、權威自居,也就是學生的有些觀念、表現,也有可供她借鏡、反思之處。她對學生只要求盡本分,既然要學琴,就要練琴。敦促學生、鼓勵學生;但不苛責學生。學生彈琴彈得完美無失,固然可喜;有錯音也可接受,因為連大師也會彈錯音啊!

我們很欣慰的是,獅子老師找到及擁有她人生快樂的志業:敎琴及寫作。前者不在於得天下英才而育之,而在於教學相長;後者不在於著書立說,而在於讓我們分享她的師生世界。祝福她未來的人生之路會更快樂、更寬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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