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7的公車上,窗外亮晃晃的,六月太陽的熱力擋不住車裡的冷氣直射進來,我打了個寒顫卻在發抖,把書闔上。繁花將盡,是這樣的感覺嗎?我摸著書,眼睛熱熱的,鼓起勇氣,再翻開書,把最後十頁一鼓作氣看完。咬著嘴唇,不敢大力呼吸,最後一頁,最後一行,最後一個字。讀完了。不知是恐懼還是受到極度的驚嚇,千萬種情緒理不出,就哭了。

讀完了勞倫斯.布洛克的馬修.史卡德偵探第一本的那個深夜,顫抖地告訴自己,忘掉忘掉,全部忘掉,因為故事太可怕,情節太聳動,忘掉,都忘掉。但闔上眼卻很清楚地看到了那個永恆的城市,當然,和馬修。他走過的紐約,大大小小的巷道,喝酒小憩的阿姆斯壯酒吧,和伊蓮一起聽音樂會的音樂廳,和法柏一起散步的大道,甚至是他得到了當偵探的報酬時想起聖經上的約定,去捐獻百分之十收入的天主教教堂。

曾經是警察的他,因為一次出勤活動裡誤殺了無辜,辭去了工作不再當警察,當起業餘的偵探,也戒了酒加入了戒酒協會。『你好,我是馬修.史卡德,今天我只聽大家說,謝謝。』他安靜地坐在戒酒而清醒的人中,聽大家如何珍惜重新得來的新生。他看著這些人,想著他參與的偵探活動裡的殘暴,哪一個更不真實?或更真實?所以他去教堂奉獻,為了贖罪?安心?或為了得到原諒?

馬修遊走的紐約,讓我想起伍迪艾倫的紐約,一個是粗暴的,一個是憤世的,但中年的他們看這個城市,還是不自覺地以最柔軟的身段來描寫這個地方。它,不是最完美,相反的,它可能是最黑暗的,但,對勞倫斯.布洛克和伍迪來說,紐約就如他們的作品,無可取代,獨一無二。馬修遊走紐約,以他自己的節奏,沒有人可以趕得上。

而紐約,誰能趕得上?『我喜歡六月的紐約,你呢?』歌者甜甜地唱著;蓋西文則告訴你紐約是藍色的狂想曲,但,馬修史卡德告訴你,紐約,千瘡百孔,絕不是藍色,也不是黑色的,它是暗的,晦澀的,但也因為它是紐約,即使一切到了盡頭,它不會倒。

公車開在南京東路上,車水馬龍,世界照樣運轉著,太陽不留情地照在我的手臂上和手上的《繁花將盡》,我呆呆地望著窗外,眼睛熱熱的。一個月來,讀了十幾本馬修史卡德,每每讀完,自己嚇個半死,告訴自己全部遺忘,什麼都不要記得。但隔天又中蠱般,拿起另外一本,又跟著馬修走進阿姆斯壯酒吧,走進聖保羅教堂分會參加戒酒協會,而如背誦般和他一起說:『大家好,我是馬修.史卡德,我今天只想聽而不說,謝謝。』

就這樣了嗎?我翻起最後一頁,再讀了起來:『同時,我們其中一個常會站在朝南的窗邊,凝視著遠方。我不確定伊蓮看到什麼,甚至也不確定我自己想看到什麼。或許我們是在眺望過往,或望向未來。或者,我有時想著,我們是在眺望著不確定的現在。』

公車到站,我走了下來。車子開走,太陽亮花花地照下,我無處可躲,舉起手遮蓋眼睛擋陽光,繁花將盡,而夏天,也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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