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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ct I 妮可
第一次見到妮可,是個紐約的七月天,大太陽,車水馬龍,第八大道上。我們對彼此的認識是從部落格的文字,印象裡她是個很開朗很乾脆的女孩,但她的文字卻有種渾然天成的成熟與世故。我們相約在十字路口,我看看大樓的一邊,打著哈利波特的電影廣告,我們都是哈利迷,看他們這些麻瓜飛在紐約的天空之下,等哈利迷的新朋友,也真是新鮮。在路口的另外一端,我看到了一個小女孩,說是小女孩,因為她比我矮一些,但那全身散發出來的熱力和紐約有得比,我向她揮揮手,她從文字中走出來變成一個活生生的人,給了我一個可愛的擁抱。
她帶我到她最喜歡的M西點咖啡廳吃下午茶,我們散步過去,才轉進一條巷裡,綠蔭濃密的大樹把大太陽擋住,陽光不死心地穿過葉子縫隙落下點點的熱度。妮可大學畢業後,來紐約讀戲劇。嬌小的她有著甜美的微笑,高中時讀北一女中,她笑說:『北一女,愛呷不會煮。』大家都這麼說她們,她自嘲,怎麼考上T大自己也不知道,後來讀出興趣,來紐約繼續讀。她寄給我她的戲劇手稿,簡單坦白,明快的節奏很像她。往往最後一頁最後一行凝聚了整場戲劇的張力,到了最後一個句點,你臣服了。戲劇的力量,文字的力量,是那麼的抽象,但那感動卻是那麼真實。
我們邊走邊聊,她說她喜歡讀我的部落格,那時我才剛開始寫,很在意瀏覽人數,那天出門前我看過人數,『12,妮可,今天有12人看我的部落格。』我們大笑,因為妮可的部落格一天有上千的瀏覽人數。她停下來,很認真地看著我說:『那都不重要,你要記得,我喜歡讀你的部落格就好了,那12人中有一個會是我。』我聽了很感動,覺得她很可愛,也很真誠。
我在臺北的家離她的家很近,我們算起同時在臺北的時間,『1988年你出國讀書,那時我才五歲!所以,我們差了14歲?』她吃驚地說,是,她很真誠。『所以,這叫忘年之交。』我強調。
我們走到聯合廣場,她告訴我讀研究所的時候,住在那附近。『我們三個女孩子一起租了one-bedroom的公寓,還是在地下室呢,沒辦法,紐約的房租之貴的你也知道。夏天一定太熱,冬天一定太冷,房東永遠不管我們的死活,抱怨了幾百次也沒用。我們兩個共睡一個房間,另外一個睡客廳,共用一個浴室。每天我去上課,上完課就去圖書館,再繼續讀書,至少那有適當的空調。讀到圖書館要關門了再回來,回來後,和室友們聊天吃泡麵,倒頭就睡。現在想想,當時蠻辛苦地,可是,那卻是我最快樂的一段時光。』她說。
在紐約七月的大太陽下,妮可眼中的光彩太陽也都比不上,我看著眼前的小朋友,知道她是一位藝術家,即將發光發亮。而在往後的日子裡,每次我寫部落格,把新文章貼上,按下傳送鍵,我總會想起那個夏天,亮晃晃的大太陽和妮可的笑容及鼓勵,知道瀏覽人數裡她會是其中的一個,這也夠了。
Act II 金妮
第一次見到金妮,是個紐約寒冷的十一月天,蕭瑟孤寂,我站在72街,冷風掃過,像極了我的心情。那年妹妹生病住院,我趁感恩節的假期來看她,在醫院裡,我能為她做的事非常有限,常覺得無助,反而是妹妹安慰我,她會堅強,她會加油。當金妮打電話來說要來看妹妹和我,妹妹說為何我不出去走走,她在醫院裡有護士照顧她,她會好好的。妹妹指著報紙上的活動說,去看感恩節的吹氣球活動,很好玩的,她以前去過。我告訴金妮,她一口說好,她也沒有看過,我們就約在街口見。
金妮也是透過寫部落格而認識的,幾次留言,發現彼此都是臺南人,既然是鄉親,更投緣了。約在這個街角,因為節日的來到,紐約市多了好多遊客,當然,也包括我。我看著過往的人潮,心中掛念著妹妹,不知她在做什麼。這時一個嬌小的身影出現在我眼前,『嘿,Lioness。』我愣了一下,不禁笑了,雖然自己取了這英文的筆名,但還沒有人這樣稱呼我。Lioness, 我心想,這個有趣。她走在我的右側架著我說,『走,請你喝咖啡。』我馬上就喜歡金妮了。
我們一人一杯咖啡,問她知不知道路線,她指著路上的小朋友說,跟著他們走就是了。果真,路上的行人都往同一方向走去,爸爸媽媽牽著小朋友,有的小朋友騎在爸爸的肩膀上,我想起小時候也有一張照片是這樣騎在爸爸的肩膀上,我才一歲吧,黑白照片上我的臉頰有很明顯蚊子叮的痕跡。我們喝著咖啡,金妮問妹妹好不好,我說她很勇敢,就說不下了,她拍拍我。
我們隨著人群走進了一條長巷子,小朋友們興奮地叫了起來,"Big Bird!" "Snoopy!" "Kermit!" 一個個卡通人物誇張的躺或癱在路中央。工作人員把空氣打進這些氣球中,要把一個兩層樓高的氣球吹起來,要花一整個晚上的時間。天色漸漸暗了下來,但那歡樂的氣氛卻越來越濃,走在小朋友中,不自覺地也快樂了起來。
我問金妮上次是何時回臺灣的,她說很久很久以前了。她說她喜歡看我寫阿公阿嬤,她和阿公阿嬤們感情也很好,從小是他們帶大的。後來她出國讀書,他們非常捨不得,晚上常常想她,心疼她一人在國外而睡不好。我完全了解,我的阿嬤也是如此,即使我常打電話給她,報告一切都好,她還是不放心。
金妮腳步慢了下來,她說她其實很後悔出國讀書,因為後來阿公生病了,她沒有陪在身邊,而她姊姊負起了照顧阿公的責任,阿公在醫院,她陪在醫院,阿公回家,她也搬到阿公家就近照顧。好一會金妮沒有了聲音,在黑暗中看不清楚她的表情。『我覺得對不起阿公,更對不起姐姐,為何我沒有在他們身邊?』我說,『你阿公知道你在國外讀書,一定希望你好好讀,而姐姐照顧他,她愛阿公,也愛你,她不會介意的。我更相信要是你們角色互調,你也會這麼做的。』
我想起阿嬤中風,我不在她身邊,只有回臺灣時才能去看她。在異鄉錯過了很多,但我們又能如何呢?電話無法表達思念,無法陪伴,但我想念她的心並沒有減少,我總認為阿嬤也知道。我告訴金妮,她點點頭。忽地,大家起哄叫了起來,原來,史努比飛了起來,它的手上上下下地飄著,好似在向我們揮手。我們也都笑了。
咖啡喝完了,我們也走到了巷子的盡頭,金妮問我怎麼回醫院,我說搭公車吧。她幫我看班次,和我一起等公車,車子來了,她趕快抱抱我說:『妹妹會好的。』我謝謝她,『感恩節快樂!』我說。我上了車,車子駛遠,金妮的身影也越變越小。在車上,我看路上的車水馬龍,街上的感恩節慶裝飾,我感謝金妮陪我走這一段路,讓我們回顧過往,而更珍惜現在。
Act III 紐約中的紐約
『你想看哪部電影?』妹妹拿出一個袋子問我。我看了看選了『當哈利遇見莎莉』,妹妹說:『好,那你來放片子,我來關燈。』我們分工合作,把電腦放在小餐桌上,搬到沙發前,妹妹把點滴架移到沙發旁,我們小心地把人工血管移開,我坐到她身邊。『開始了。』我說,妹妹靠在我身邊。在黑暗中,我們看起一部經典的紐約電影。
我們的窗外就是紐約,但現在目前妹妹無法步入紐約街頭,所以,就讓哈利和莎莉帶我們到中央公園散步,到大都會博物館約會,去書店看書……,有人敲門,是護士進來量血壓和體溫。我們暫停電影,護士好奇我們在看什麼電影,聽到是『當哈利遇見莎莉』她笑說老電影了。她看得出我們很想繼續看電影,沒有多做停留,做完檢查就帶上門出去了。妹妹按播放,我們又看了起來。
最後一幕,哈利在空曠的紐約街頭,想念著莎莉,他知道他喜歡她,想念她,突然,他才驚覺,不,不只是這樣,他愛她。他跑了起來,跑到宴會的地方,找到了莎莉,告訴她當你發現了你愛的是誰,你一分鐘也不想浪費,更要盡快地在一起開始新生活。莎莉眼紅了,『哈利,你就是這樣令人討厭,令人討厭……』他們相擁。電影結束。
我開燈,妹妹說想不到還是這麼好看,我說所以是經典啊。妹妹爬上床,我把月暦上的日期劃掉一天,妹妹和我相視而笑,我們都知道現在這一切只是過程,很快地,很快地,紐約不只是電影。
Act IV 永遠的紐約
我和妹妹在MSN上:
『嘿,你在幹什麼?』我。
『在做一個網頁的設計,這個客戶還蠻嚴格的,我已經做了兩個禮拜了。請把你的字體的顏色換成黑色,把大小調成14。』妹妹說。
『你很堅持哦。』
『沒辦法,我是處女座的。』
『加州天氣如何?』
『好得不像話,早上才到海邊走路,不知不覺中走了兩個小時。告訴你一個好消息,我醫院的義工執照發下來了!』
『哇,好棒!』
『謝謝。醫院的義工很難申請,我們要經過身體檢查和訓練,才可以拿到,因為我們要幫忙的病人是比較脆弱的,你也了解。』
『是,我當然知道。好為你高興。』
『聽說紐約下大雪呢,看加州的陽光真難相信。看電視上,紐約雪堆積地好高,真高興我不用再煩惱雪中開車。』
『你不住紐約了,以後去紐約機會就更少了……』
『不要擔心,紐約會永遠在的,不是嗎?』
是的,紐約,會永遠在。我聽起了法蘭克.辛納屈的『紐約. 紐約』
I want to wake up in the city
That doesn’t sleep
And find I’m king of the hill
Top of the heap
是的,紐約,永遠會在。
2010年一月十八號中國時報嚴選好文
第一次見到妮可,是個紐約的七月天,大太陽,車水馬龍,第八大道上。我們對彼此的認識是從部落格的文字,印象裡她是個很開朗很乾脆的女孩,但她的文字卻有種渾然天成的成熟與世故。我們相約在十字路口,我看看大樓的一邊,打著哈利波特的電影廣告,我們都是哈利迷,看他們這些麻瓜飛在紐約的天空之下,等哈利迷的新朋友,也真是新鮮。在路口的另外一端,我看到了一個小女孩,說是小女孩,因為她比我矮一些,但那全身散發出來的熱力和紐約有得比,我向她揮揮手,她從文字中走出來變成一個活生生的人,給了我一個可愛的擁抱。
她帶我到她最喜歡的M西點咖啡廳吃下午茶,我們散步過去,才轉進一條巷裡,綠蔭濃密的大樹把大太陽擋住,陽光不死心地穿過葉子縫隙落下點點的熱度。妮可大學畢業後,來紐約讀戲劇。嬌小的她有著甜美的微笑,高中時讀北一女中,她笑說:『北一女,愛呷不會煮。』大家都這麼說她們,她自嘲,怎麼考上T大自己也不知道,後來讀出興趣,來紐約繼續讀。她寄給我她的戲劇手稿,簡單坦白,明快的節奏很像她。往往最後一頁最後一行凝聚了整場戲劇的張力,到了最後一個句點,你臣服了。戲劇的力量,文字的力量,是那麼的抽象,但那感動卻是那麼真實。
我們邊走邊聊,她說她喜歡讀我的部落格,那時我才剛開始寫,很在意瀏覽人數,那天出門前我看過人數,『12,妮可,今天有12人看我的部落格。』我們大笑,因為妮可的部落格一天有上千的瀏覽人數。她停下來,很認真地看著我說:『那都不重要,你要記得,我喜歡讀你的部落格就好了,那12人中有一個會是我。』我聽了很感動,覺得她很可愛,也很真誠。
我在臺北的家離她的家很近,我們算起同時在臺北的時間,『1988年你出國讀書,那時我才五歲!所以,我們差了14歲?』她吃驚地說,是,她很真誠。『所以,這叫忘年之交。』我強調。
我們走到聯合廣場,她告訴我讀研究所的時候,住在那附近。『我們三個女孩子一起租了one-bedroom的公寓,還是在地下室呢,沒辦法,紐約的房租之貴的你也知道。夏天一定太熱,冬天一定太冷,房東永遠不管我們的死活,抱怨了幾百次也沒用。我們兩個共睡一個房間,另外一個睡客廳,共用一個浴室。每天我去上課,上完課就去圖書館,再繼續讀書,至少那有適當的空調。讀到圖書館要關門了再回來,回來後,和室友們聊天吃泡麵,倒頭就睡。現在想想,當時蠻辛苦地,可是,那卻是我最快樂的一段時光。』她說。
在紐約七月的大太陽下,妮可眼中的光彩太陽也都比不上,我看著眼前的小朋友,知道她是一位藝術家,即將發光發亮。而在往後的日子裡,每次我寫部落格,把新文章貼上,按下傳送鍵,我總會想起那個夏天,亮晃晃的大太陽和妮可的笑容及鼓勵,知道瀏覽人數裡她會是其中的一個,這也夠了。
Act II 金妮
第一次見到金妮,是個紐約寒冷的十一月天,蕭瑟孤寂,我站在72街,冷風掃過,像極了我的心情。那年妹妹生病住院,我趁感恩節的假期來看她,在醫院裡,我能為她做的事非常有限,常覺得無助,反而是妹妹安慰我,她會堅強,她會加油。當金妮打電話來說要來看妹妹和我,妹妹說為何我不出去走走,她在醫院裡有護士照顧她,她會好好的。妹妹指著報紙上的活動說,去看感恩節的吹氣球活動,很好玩的,她以前去過。我告訴金妮,她一口說好,她也沒有看過,我們就約在街口見。
金妮也是透過寫部落格而認識的,幾次留言,發現彼此都是臺南人,既然是鄉親,更投緣了。約在這個街角,因為節日的來到,紐約市多了好多遊客,當然,也包括我。我看著過往的人潮,心中掛念著妹妹,不知她在做什麼。這時一個嬌小的身影出現在我眼前,『嘿,Lioness。』我愣了一下,不禁笑了,雖然自己取了這英文的筆名,但還沒有人這樣稱呼我。Lioness, 我心想,這個有趣。她走在我的右側架著我說,『走,請你喝咖啡。』我馬上就喜歡金妮了。
我們一人一杯咖啡,問她知不知道路線,她指著路上的小朋友說,跟著他們走就是了。果真,路上的行人都往同一方向走去,爸爸媽媽牽著小朋友,有的小朋友騎在爸爸的肩膀上,我想起小時候也有一張照片是這樣騎在爸爸的肩膀上,我才一歲吧,黑白照片上我的臉頰有很明顯蚊子叮的痕跡。我們喝著咖啡,金妮問妹妹好不好,我說她很勇敢,就說不下了,她拍拍我。
我們隨著人群走進了一條長巷子,小朋友們興奮地叫了起來,"Big Bird!" "Snoopy!" "Kermit!" 一個個卡通人物誇張的躺或癱在路中央。工作人員把空氣打進這些氣球中,要把一個兩層樓高的氣球吹起來,要花一整個晚上的時間。天色漸漸暗了下來,但那歡樂的氣氛卻越來越濃,走在小朋友中,不自覺地也快樂了起來。
我問金妮上次是何時回臺灣的,她說很久很久以前了。她說她喜歡看我寫阿公阿嬤,她和阿公阿嬤們感情也很好,從小是他們帶大的。後來她出國讀書,他們非常捨不得,晚上常常想她,心疼她一人在國外而睡不好。我完全了解,我的阿嬤也是如此,即使我常打電話給她,報告一切都好,她還是不放心。
金妮腳步慢了下來,她說她其實很後悔出國讀書,因為後來阿公生病了,她沒有陪在身邊,而她姊姊負起了照顧阿公的責任,阿公在醫院,她陪在醫院,阿公回家,她也搬到阿公家就近照顧。好一會金妮沒有了聲音,在黑暗中看不清楚她的表情。『我覺得對不起阿公,更對不起姐姐,為何我沒有在他們身邊?』我說,『你阿公知道你在國外讀書,一定希望你好好讀,而姐姐照顧他,她愛阿公,也愛你,她不會介意的。我更相信要是你們角色互調,你也會這麼做的。』
我想起阿嬤中風,我不在她身邊,只有回臺灣時才能去看她。在異鄉錯過了很多,但我們又能如何呢?電話無法表達思念,無法陪伴,但我想念她的心並沒有減少,我總認為阿嬤也知道。我告訴金妮,她點點頭。忽地,大家起哄叫了起來,原來,史努比飛了起來,它的手上上下下地飄著,好似在向我們揮手。我們也都笑了。
咖啡喝完了,我們也走到了巷子的盡頭,金妮問我怎麼回醫院,我說搭公車吧。她幫我看班次,和我一起等公車,車子來了,她趕快抱抱我說:『妹妹會好的。』我謝謝她,『感恩節快樂!』我說。我上了車,車子駛遠,金妮的身影也越變越小。在車上,我看路上的車水馬龍,街上的感恩節慶裝飾,我感謝金妮陪我走這一段路,讓我們回顧過往,而更珍惜現在。
Act III 紐約中的紐約
『你想看哪部電影?』妹妹拿出一個袋子問我。我看了看選了『當哈利遇見莎莉』,妹妹說:『好,那你來放片子,我來關燈。』我們分工合作,把電腦放在小餐桌上,搬到沙發前,妹妹把點滴架移到沙發旁,我們小心地把人工血管移開,我坐到她身邊。『開始了。』我說,妹妹靠在我身邊。在黑暗中,我們看起一部經典的紐約電影。
我們的窗外就是紐約,但現在目前妹妹無法步入紐約街頭,所以,就讓哈利和莎莉帶我們到中央公園散步,到大都會博物館約會,去書店看書……,有人敲門,是護士進來量血壓和體溫。我們暫停電影,護士好奇我們在看什麼電影,聽到是『當哈利遇見莎莉』她笑說老電影了。她看得出我們很想繼續看電影,沒有多做停留,做完檢查就帶上門出去了。妹妹按播放,我們又看了起來。
最後一幕,哈利在空曠的紐約街頭,想念著莎莉,他知道他喜歡她,想念她,突然,他才驚覺,不,不只是這樣,他愛她。他跑了起來,跑到宴會的地方,找到了莎莉,告訴她當你發現了你愛的是誰,你一分鐘也不想浪費,更要盡快地在一起開始新生活。莎莉眼紅了,『哈利,你就是這樣令人討厭,令人討厭……』他們相擁。電影結束。
我開燈,妹妹說想不到還是這麼好看,我說所以是經典啊。妹妹爬上床,我把月暦上的日期劃掉一天,妹妹和我相視而笑,我們都知道現在這一切只是過程,很快地,很快地,紐約不只是電影。
Act IV 永遠的紐約
我和妹妹在MSN上:
『嘿,你在幹什麼?』我。
『在做一個網頁的設計,這個客戶還蠻嚴格的,我已經做了兩個禮拜了。請把你的字體的顏色換成黑色,把大小調成14。』妹妹說。
『你很堅持哦。』
『沒辦法,我是處女座的。』
『加州天氣如何?』
『好得不像話,早上才到海邊走路,不知不覺中走了兩個小時。告訴你一個好消息,我醫院的義工執照發下來了!』
『哇,好棒!』
『謝謝。醫院的義工很難申請,我們要經過身體檢查和訓練,才可以拿到,因為我們要幫忙的病人是比較脆弱的,你也了解。』
『是,我當然知道。好為你高興。』
『聽說紐約下大雪呢,看加州的陽光真難相信。看電視上,紐約雪堆積地好高,真高興我不用再煩惱雪中開車。』
『你不住紐約了,以後去紐約機會就更少了……』
『不要擔心,紐約會永遠在的,不是嗎?』
是的,紐約,會永遠在。我聽起了法蘭克.辛納屈的『紐約. 紐約』
I want to wake up in the cit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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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d find I’m king of the hil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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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紐約,永遠會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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